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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以酒谋私 茅台集团建立打招呼登记备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12 11:14:4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编辑:徐宙超

  为有效预防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茅台酒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经营秩序,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涵养良好政治生态,日前,贵州茅台集团公司制定出台领导干部插手茅台酒经营活动打招呼登记备案制度。

  明确登记备案范围。坚持凡过问必登记、凡打招呼必登记,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或茅台集团公司员工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及工作便利,向茅台集团公司有关单位或人员写条子、递材料、打电话、发信息、协调引荐等方式,为本人、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获取茅台酒经营资格、调整茅台酒销售指标、倒卖茅台酒等提供帮助;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具有公权力的单位,采取公文公函等形式办理茅台酒经营权、调整茅台酒销售指标等或以单位名义办理茅台酒经营权后,转由个人经营或者分户产生新的茅台酒经营权等行为必须登记备案,凡发现应登记未登记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规范登记备案方式。受打招呼人应当如实填写《茅台集团关于领导干部插手茅台酒经营活动打招呼登记备案表》。口头或电话打招呼办理的,应当留存电话记录或其他书面记录;通过短信、微信等电子信息打招呼的,应当拍照留存电子信息。通过写条子、递材料等方式打招呼办理的,应当留存相关文字材料并予以注明;以组织名义发文发函办理的,应当留存相关函件;通过当面交办、口头指示、协调引荐等打招呼办理的,应当记录时间、地点、在场人员及内容,及时形成书面材料。

  完善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茅台集团公司有关经办人员在5日内,将相关材料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再报本级纪检监察组织,必要时,直接报上级纪检监察组织。茅台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收到打招呼登记备案表后,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调查,并及时向集团公司纪委报告。对涉及违规打招呼的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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