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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关注 | 3亿条数据让"蛀虫"现形

发布时间:2022-03-23 12:10:5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李灵娜 编辑: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部署2022年主要工作时明确要求,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

  粮食购销领域摊子大、涉及环节多,切实解决其中长期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引入现代管理方式与监督模式。辽宁省沈阳市纪委监委全面梳理粮食购销领域行权流程,采集3亿条相关数据,建立17个监督模型,探索嵌入式监督,在形成常态长效上下功夫。通过大数据赋能,如何产生更大监督效能,如何更快发现问题?记者就此深入了解沈阳粮食购销领域大数据监督的实践。

采集3亿条数据,为粮食购销领域监督打牢基础

  “为他人在粮食运输、结算粮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今年1月,沈阳南方谷物有限公司原购销部部长张信良被开除党籍。

  随着张信良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从沈阳市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平台分转的涉及该企业的疑似涉粮问题数据核实工作也接近尾声。

  “经过几年的探索,我们的大数据监督已在民政、人防、发改、公务加油卡等领域和专项上得到应用,发现并解决了一些问题。”沈阳市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室主任查岩告诉记者,大数据监督在粮食购销领域的应用,是从去年开始的。

  2021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治理这一领域的突出问题,沈阳市同步部署推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该市纪委监委全面开展涉粮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挂牌督办、复核复查,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涉粮问题线索105件,推动相关单位自查自纠问题220个。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件开路,结合粮食领域的典型案例和沈阳粮油集团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收集数据,力争让每条数据都能最好发挥作用。”查岩介绍。

  围绕数量、质量、价格三类问题,沈阳市纪委监委梳理了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问题及风险。数量问题主要是账实不符、亏库短量等;质量问题是以陈顶新、掺杂作假等;价格问题是虚假收购、压级压价等。从涉粮业务角度看,主要是稻谷轮换、采购新粮、出售陈粮、存储管理、运输等五个环节存在问题,如稻谷轮换中的“转圈粮”问题,卖陈粮再当新粮收购,与粮商合伙赚差价,骗取财政轮换补贴等。

  大数据监督,采集数据是基础、关键。去年9月下旬,沈阳市纪委监委先后从沈阳粮油集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单位调取粮食购销领域相关业务数据3亿条。

  按“人、企、车、粮、钱”划分,涉及沈阳粮油集团相关人员2096人,涉粮业务上下游企业545家,运粮车辆4508台,粮食出入库管理系统数据1.62万条,并调取涉粮企业财务数据、税务数据、银行对账单等数据。

  在此基础上,结合大数据监督平台现有工商、党员、六类监察对象、人社等数据,初步建立起粮食购销领域大数据监督专题数据库,实现涉粮领域项目、资金、物资、决策、权力(人)的数据化、清单化,为比对分析、精准研判、发现问题奠定基础。

“全员建模”“全覆盖建模”,科学建立模型精准比对分析

  海量数据,如何发挥威力?

  在粮食购销领域开展大数据监督过程中,沈阳市纪委监委以大数据技术手段强化嵌入式监督,融入权力行使全过程,促进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

  “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方面一个方面突破,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拓展,做到收集一组数据就精准、开发一个模型就有效。”沈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宇新对准确建立监督模型提出具体要求。

  建立基础监督模型,将沈阳粮油集团职工信息数据同省市两级企业法人等主题数据库比对,发现相关对象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建立关联人监督模型,将出入库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储备粮轮换数据、仓储租赁及购销数据、商品粮销售数据,与公安人口、省市两级企业法人等主题数据库比对分析,刻录粮食购销业务单位、监管单位、社会人员的关系图谱。

  建立业务监督模型,探索粮食重量问题监督模型,将公安系统中的车辆净重等数据,与出入库管理系统中的车辆、净重、毛重等数据,入库粮食信息、结算信息等比对分析,发现粮食出入库与实际库存不符等问题。

  “通过数据研判,我们以具体问题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从小切口挖掘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室副主任李勇通过涉及运粮车辆的大数据展示了平台运行情况。

  在屏幕前,李勇利用“运粮车辆行车轨迹异常”“运粮车辆进出次数异常”“运粮车辆皮重、毛重、净重三种重量指标完全相同”等模型进行分析,轻点鼠标后,很快就锁定了一些疑似问题数据。

  “有的运粮车辆在出粮库后几分钟内竟然出现在相距粮库几十公里的地方,有的运粮车辆几分钟内数次进出粮库交易货物,明显小于最短检验时间。”李勇介绍,通过运粮车辆的模型,已发现大量疑似问题,涉及粮商201家、运粮车辆482台、粮食2.7万吨。

  “‘全员建模’和‘全覆盖建模’是我们工作的方向。”李勇说,在建模过程中,不仅听取了业务部门的建议,还得到了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验证。

  沈阳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移交52件问题线索的同时,结合自身工作,探索建立案件监督模型,为大数据监督提供参考。市纪委监委指定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对巡察组建立的3个模型进行验证,不断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

  该纪检监察组制定粮食购销领域大数据专项应用方案,从问题类型、数据采集现象表现、核验方式、疑似问题等5个方面展开工作。“我们调取某涉粮企业2006年至2021年16年间的原始财务数据,涵盖粮食购销、财务支出和应收账款等经济往来账目,做到应搜尽搜、应有尽有。”有关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加强数据比对分析、研究整理,按照商品粮入库、出库等类别归类整理,不仅发现某单位涉及18条存疑问题账目,也验证了模型设立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新民、法库等市县区纪委监委根据实际,科学归纳统计方法、数据形式、数据内容,从单位行权流程的关键环节等方面,归纳同类案件特点,瞄准典型案件突破点,抓住重大案件切入点,对粮食购销领域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全面体检。

探索构建大数据监督和办案“双轮驱动”格局,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去年12月,沈阳市纪委监委成立粮食购销领域大数据监督发现问题专项核查工作专班。

  作为工作专班成员,辽中区纪委监委承担了对沈阳南方谷物有限公司比对出的疑似问题进行核查的任务。此前,经沈阳市纪委监委指定,辽中区纪委监委负责办理张信良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线索。

  “出于大数据监督与查办案件结合的考虑,我们选派了负责大数据监督的4名同志与专案组成员深入一线,开展大数据核查的同时,配合案件查办。”辽中区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工作负责人邱胜男告诉记者,由于对案情的了解,缩减了大数据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关联问题的时间。

  “在核查过程中,我们调取了大量的财务凭证、粮食购销台账、车辆档案及轨迹信息等,并配合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横向交流等方式开展工作。”邱胜男表示。

  调查发现,2008年至2017年,张信良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名粮商在结算粮款、回笼资金、粮食运输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10余次收受贿赂。张信良存在的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很快被查实。

  “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及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才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们坚持‘案生模、模生案’,从张信良等案件看,有必要通过分析疑似问题数据梳理出粮库重点人员、重点粮商,进行二次建模,为重点问题线索初核、案件查办提供数据辅助。”查岩表示,未来可结合大数据对相关从业者进行统计分析,为有关单位提供数据,共同净化粮食购销领域生态。

  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室组地巡”协作配合很关键。沈阳市纪委监委实施“大兵团作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自查自纠、案件查处、大数据监督子方案,通过定期联合调度、问题会商、联合攻坚等形式,一体推进专项整治、专项巡察、大数据监督、执纪审查工作。

  沈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延续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使用的损耗标准,调取沈阳粮油集团及其下属粮库数千条粮食数据,比对出库量与入库量差值形成损耗数据,将损耗数据与储存数据计算生成粮食储运过程中粮食损耗率,发现8条损耗率高于2%的存疑“损耗粮”问题。经铁西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某留置人员承认了出售390吨商品粮并截留资金偿还其他欠款,并以“损耗粮”形式凭空核销的问题。

  沈阳市纪委监委探索将大数据技术系统化地应用到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利用辽宁省纪委监委开发的大数据分析工具,采用数据智能关联分析法等,为案件突破提供支撑,推动大数据监督和办案实现“双轮驱动”。

  统筹监督力量的同时,沈阳市纪委监委推动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在沈阳粮油集团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动各方开展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形成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局面。

  沈阳粮油集团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排查梳理风险点位110项,排查问题55项。同时加快实现与大数据监督平台的对接,借助信息化突破管理瓶颈,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该集团纪委书记尹波告诉记者,在沈阳市纪委监委推动下,沈阳粮油集团开发的大数据和信息化管理系统——“沈阳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督治理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融入监督和治理体系建设,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变化,企业也实现了由‘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尹波说,对于集团纪委而言,通过大数据监督平台找到了监督的抓手、找准了监督的着力点,监督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实施纪检监察大数据赋能年行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坚持大数据监督和办案‘双轮驱动’,实施纪检监察大数据赋能年行动。”在辽宁省纪委全会部署今年工作时,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明确要求。

  辽宁省纪委监委聚焦数据资源整合,成立大数据中心,推动数据有效汇集;聚焦大数据办案,建设纪检监察大数据实验室,加快建成智慧案管、智慧审理、廉政档案系统,增强审查调查穿透力震慑力;聚焦大数据监督,探索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实时精准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加快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3月4日,辽宁省大数据监督工作会议召开,沈阳市纪委监委分享数据采集、模型建设等方面大数据监督工作经验。

  据了解,沈阳市纪委监委一方面积极推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一方面继续探索粮食购销领域大数据监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38件,留置8人,涉案金额共计1.23亿元。

  “结合粮食购销领域大数据监督情况,建立粮食购销领域大数据监督政策清单、问题清单、数据清单、模型清单、权力清单等,形成重点领域大数据监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为沈阳解决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闯出新路。”杨宇新表示,争取形成更加成熟成型、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督模型,有力推动粮食购销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前,辽宁省全面推广沈阳大数据监督经验,组织其他13个市纪委监委利用沈阳大数据监督模型,将数据传输至该平台,进行比对后再反馈,各市进一步分析、梳理、核查。锦州市纪委监委针对上级交办的47条疑似“以陈顶新”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调查取证,在日常监督方面,紧密与市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作,运用大数据精准检索问题线索。

  今年以来,辽宁省纪委监委连续集中通报三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和审查调查情况,沈阳粮油集团原副总经理兼集团军粮管理部总经理徐颖、沈阳市苏家屯区原粮食局局长曹宝安等20人被点名通报。

  沈阳市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入推进相关工作,不断完善粮食领域数据比对规则,实现全方位监测、全过程预警;推动基层粮库数据化、系统化、智能化管理,在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深入探索嵌入式监督和实时动态监督,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不断总结粮食领域大数据监督工作成果,持续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金融、国企等领域探索大数据监督。

  (责编:彭静、王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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