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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通报3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15 16:30:1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编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长春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长春市纪委监委对3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情况如下:

       1.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技术员曹阳醉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

       2021年11月30日,时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助理工程师曹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亚泰大街绿苑宾馆附近被公安机关查获,其隐瞒公职人员身份,自述在某私营企业工作,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7月,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对曹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不起诉。经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查,2000年以来,曹阳先后独资或与他人合资登记注册8家公司,违规从事营利活动。2023年1月,曹阳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2.长春市妇产医院办公室九级职员袁宗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11月19日,袁宗在工作日中午期间与朋友就餐饮酒,11月20日凌晨1时37分,袁宗驾驶机动车在经开区赛德广场附近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27mg/100ml,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袁宗受到记过处分。

       3.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金石酒驾、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问题。

       2022年2月25日,时任二道区财政局副局长张金石接受二道区某物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某宴请并饮酒,当晚22时8分,张金石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经开区仙台大街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58mg/100ml,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张金石还存在收受加油卡、购物卡等问题。2023年1月,张金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长春市纪委监委)

  (责编:彭静、梁秋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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