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首页 > 高层动态 > 正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将颁发“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

发布时间:2020-07-03 10:02:18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詹婧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今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颁发“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

据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颁发给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参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的、健在的志愿军老战士老同志。

——出国为抗美援朝战争服务的、健在的医务、铁道、运输、翻译人员,参加停战谈判等工作的人员,民兵、民工,新闻记者、作家、摄影等人员。

——1953年7月停战后至1958年10月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期间,在朝鲜帮助恢复生产建设的、健在的人员。

2020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此次人员统计采取组织统计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组织统计为主,个人申报作为补充。组织统计不能覆盖且符合颁发条件的人员,可于2020年7月25日前,填写“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个人申报表,由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下载地址及各地区受理部门情况详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表彰奖励专栏(www.mohrss.gov.cn)。审核确认后,于2020年10月开始陆续发放。

中国廉政自律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廉政自律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总网电话: 138888888(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010-66666666 邮箱:88888888@qq.com 如未与中国廉政自律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招聘英才 | 合作共建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监督电话:010-33333333  总机:010-55555555  传真:010-66666666  E-mail:2416833968@qq.com
Copyright 中国廉政自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