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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中院】 四地连线促3000万标的额案件达成调解

发布时间:2021-02-20 10:39:32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编辑:唐若璞(实习生)、孝金波
原标题:四地连线促3000万标的额案件达成调解

本报讯 (记者 张 娅 通讯员 王佳月)日前,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平台,审结了一起涉铜川、北京、上海、天津四地当事人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上海某公司拖欠天津某公司货款未按时支付,北京某公司为上海某公司拖欠的货款向天津某公司提供房产抵押担保。后天津某公司将拖欠的货款及房产抵押担保以债权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了铜川某公司。铜川某公司遂作为原告,以上述三公司为被告向铜川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某公司支付到期债权3000余万元,并有权就抵押担保的房产实现优先受偿。

办案法官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在视频调解室通过网络连线了处于四地的当事人。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各自视频设备对庭审笔录电子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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