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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售卖新冠抗原试剂 市场监管部门:涉嫌违法

发布时间:2023-01-05 15:59:12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 编辑:

       在朋友圈售卖新冠抗原试剂被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其行为涉嫌违法

  近日,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了一起公民个人无资质在微信朋友圈销售“新冠抗原试剂”案,涉案当事人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宣传售卖抗原试剂,价格在每支16元至20元不等。1月4日,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其已涉嫌构成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朋友圈售卖新冠抗原试剂被查时销售了3支

  据介绍,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当事人在其微信朋友圈分别发布了“抗原试纸后天(21号)到!家家户户都备一点”“出去怕交叉感染哟”等信息。

  12月22日下午,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转交的群众举报线索。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已通过上述信息销售出去3支新冠抗原试剂,并预先收取了50元费用,约定到货后自取,上述新冠抗原试剂尚未到货。

  经查,当事人通过微信从成都订购了2盒(20支/盒)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并预付了1盒的货款300元。目前,当事人已对上述50元费用进行了退还。

       监管局:已涉嫌违法市民发现相关行为可举报

  2022年3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方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私自售卖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的行为属于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未经许可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不但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秩序,还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如果私自售卖的抗原试剂是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还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提醒: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并保留相关票据,市民如发现非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周翼

  [ 责编: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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