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首页 > 民生民情 > 正文

八部门部署开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0-11-04 16:35:20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作者: 编辑:申亚欣

人民网北京11月4日电 (朱紫阳)今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记者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了解到,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各地以“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同联动、同部署、同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安排,大力实施“六大提升工程”,紧盯重点车辆、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结合秋冬季节特点,组织开展源头隐患清除和重点违法整治行动;

网信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正能量和公益视频互联网传播,积极倡导文明交通风尚;文明办要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增强群众文明出行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 亲子安全行”主题宣教活动,增强中小学生及其监护人交通安全意识;

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深入社区村镇企业,针对常见多发交通安全问题进行普法宣传;

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警示教育,开展客货运驾驶人安全驾驶培训,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事故调查情况,及时公布一批典型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强化警示震慑,督促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防范事故风险;

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发动大专院校青年志愿者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志愿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融媒体发力,丰富活动内容形式。要分析事故原因,梳理严重交通违法,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当地违法、事故案例说法,将宣传融入生活化场景、日常化活动。要积极协调中央级、省部级、地市级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社交、网络直播、出行导航、新闻资讯等新媒体平台,集中推送“全国交通安全日”内容。要联合开展主题发布、主题宣讲、主题展演、随警作战、现场连线等现场活动,突出互动体验、亲身参与,让交通参与者感知感受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增长交通安全知识常识。

通知强调,各地要深入开展主题宣讲,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果。要强化“一老一小”和进城务工人员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学校以及外卖物流家政企业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严禁酒驾、闯红灯等专题宣讲,提升其交通安全自护意识、规则意识。要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常识科学化解读,帮助交通安全参与者了解规则背后的原理,真正做到“知危险会避险”。要强化交通安全正能量倡导,组织开展“文明好司机”推选和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争做文明出行人的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要吸引鼓励社会公众和公益力量积极参与,推动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要坚持交通安全宣传公益性,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充实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邀请社会公众人物互动传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关注度。要组织交通安全专家、专业团队参与宣传,通过科学实验或者VR眼镜、驾驶模拟等设备,打造“交通安全科学课”,提升交通安全宣传专业水准。要积极开展新驾驶人、满分审验教育驾驶人劝导体验活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格局,为维护道路交通环境持续稳定,文明交通社会氛围持续向好提供坚实保障。

中国廉政自律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廉政自律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总网电话: 138888888(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010-66666666 邮箱:88888888@qq.com 如未与中国廉政自律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招聘英才 | 合作共建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监督电话:010-33333333  总机:010-55555555  传真:010-66666666  E-mail:2416833968@qq.com
Copyright 中国廉政自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