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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商服务好 企业“定心”了

发布时间:2021-03-15 15:30:15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编辑:温璐、孝金波

原标题:辽宁:营商服务好 企业“定心”了

图①:2021年2月25日,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现场。

图②:2020年12月29日,辽宁高院召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

图③:2021年3月1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举行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

图④:2020年8月20日,盘锦法院法官到企业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

图⑤:2020年5月,大连中院法官赴某药业公司调研。

2020年,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助力辽宁振兴发展的突破口,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十项举措,努力在企业生存发展的“全生命周期”中发挥职能作用。

在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辽宁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部署了七个方面重点工作,将“切实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今年辽宁法院的重中之重,要求全省法院做到“有事服务、无事不扰”,在打造营商环境、净化社会风气中事事带好头、时时带好头、处处带好头。

扫黑除恶 企业安身有“净土”

安全是营商环境的底色,企业生存首先要有“安全感”。

2020年,辽宁法院扎实开展“六清”行动,辽宁高院提出“快阅卷、快开庭、快合议、快宣判、快执行”的“六快”要求,务必在证据审查、定性量刑、挖伞破网、涉案款物处置等方面做到准确到位。

院、庭长带头办理“骨头案”。在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中,院、庭长担任主审人或者审判长的占97%以上。随着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结,一片片被污染了的板结“土地”,在法治的润泽下重新孕育生机。

为有力打击“套路贷”和虚假诉讼犯罪,辽宁高院开展涉“套路贷”线索排查专项行动,对近五年来全省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筛查,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册,并移交给省公安厅逐一核查。

为准确甄别涉黑恶案件财产,规范处置程序,辽宁高院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创新性提出建立“三个专班一个中心”,即财产清查专班、财产处置专班、经营性资产托管专班和涉案财产管理中心,为“黑财清底”奠定基础。

着眼长效常治,助力“行业清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辽宁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2781份,反馈率94.1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为企业生存打下坚实基础。

一站式服务 让企业“暖心”

办事“批条子”,办案“走后门”,如何整治司法“顽疾”,让企业放心打官司,2020年11月6日,辽宁高院出台了专门意见。全省法院闻令而行,十日内,在各自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企业投诉营商环境问题“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实施“容缺受理”,落实“一次性告知”,对企业办事、咨询等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2020年11月底,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提供自助立案、全域送达、风险评估等多项服务;12月3日,大连海事法院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诉讼服务十项承诺”,明确从接待、起诉、解纷到立案、审判、文书等十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目前,辽宁法院各诉讼服务中心均系统规划了诉讼辅导、多元化解、判后答疑等功能布局,完善了集约化的送达、保全、鉴定等服务机制,推动实现 “一网统管” “一号通办”“一站式解决”。全省法院共配备全域送达一体机、自助立案一体机、全域联系法官终端和统一文书输出终端等设备788台。2020年,辽法院网上立案10万余件,网上缴费8万余笔。辽宁法院诉讼服务74项质效指标综合排名位居全国法院第3位。

平等对待 为企业“撑腰”

让企业和政府打官司有底气。

打破行政诉讼“主客场”。2020年10月9日,辽宁法院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省、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将全部由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大幅降低了干预风险。

2020年底,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人民法院通知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做到“应出尽出”。

“政府欠账,影响公信。”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玉砚主动向市委汇报了全市法院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进展及面临的困难。丹东市委书记裴伟东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各级涉案党政机关要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义务,维护法治权威。一周内,丹东法院成功执结8件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1.28亿元。

2020年,辽宁法院加大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力度,相关执行积案结案率达98.57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扎实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涉民生和涉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等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始终保持解决执行难应有力度和水平。执行工作“四项核心”指标,始终位居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企业弱小时需要司法保护,企业做大做强后还会有成长的“烦恼”。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就是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2020年11月,辽宁高院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高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效率三项举措,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方便快捷,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探索新时代辽宁版“枫桥经验”。2020年3月,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与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仲裁与诉讼相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了仲裁与诉讼对接平台。各地法院针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案件广泛采取诉前调解。

繁简分流,因案施策。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采取速裁办案模式,规范受理案件范围和工作流程;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选取侵害商标权案件、侵害作品放映权等案件适用快审机制,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40天至50天,办案时限缩短一半。

2020年11月12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此次庭审作为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暨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颁奖大会的会议主题活动之一,吸引了参会代表、律师等百余人到场旁听。

2020年,辽宁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803件,审结5142件。其中,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295件。

破产重整 助力企业“重生”

用效率换效益。2020年11月6日,大连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天神娱乐公司重整计划。至此,大连首例中小板上市公司重整成功,3个月零6天,大连中院创造了A股民营上市公司司法重整全国最快纪录。

重整计划顺利通过,天神娱乐公司董事长沈中华激动地说:“感谢大连中院给了我们企业重生的机会!”

“风雨相伴肝胆相照,国徽闪耀银企昌盛。”11月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等83家企业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广东广州越秀集团接手辉山乳业,重整计划顺利进入执行期,辉山乳业生产经营回到正轨,近300亿元债务得以化解,重整计划引入投资30亿元,盘活资产133亿元,7000余名职工实现继续就业,数千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保障。债权人会议主席中国银行对辉山乳业案件中法院对债权人的尊重与保护给予高度评价。

2020年,辽宁高院成功举办“长白破产论坛”,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沈阳机床、丹东港等破产重整案件圆满审结。

综合施策 合格答卷再“加分”

解忧纾困,特事特办。

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中小企业造成冲击抚顺、锦州、铁岭、盘锦、朝阳等地相继出台疫情期间服务企业发展的司法保障有关实施意见,给中小企业打好“防疫针”,吃下“定心丸”。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司法举措得到葫芦岛市委书记王健批示肯定。

决不能让一个案子拖死一个企业。辽宁法院开展“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聚焦排查清理“久拖不办、久执不结”和特定类型涉企业和企业家案件,对长期未结、涉企业家经济犯罪等5类案件逐级挂牌督办,逐案督导调度。

如何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各地法院问需求计,精准服务。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家戎走进8890民生热线平台,接听群众来电、现场解决群众问题;辽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国全连续走进油田企业,就信访矛盾预防处理和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两个专题授课辅导;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月前往彰武县大四家镇大四家子村调研脱贫成效,走访当地企业;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与工商联对接,建立沟通反馈机制;本溪全市法院组织120名法官,对127家企业进行上门服务;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带队组成10个服务小组,深入对接85家企业,提供90余次法律咨询服务;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等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宣传巡讲活动”……

刀刃向内,整改不止。“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审判效率低”“办关系案”……辽宁法院坚决整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开展十项专项整治,建立超审限案件台账,每周通报督促办结;辽宁高院组织开展两轮督导检查、明察暗访,通报全省法院影响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弘扬正气,以案释法。辽宁高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评选,向媒体发布20件典型案例。

2021年,辽宁高院党组要求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落实落地,完善营商环境沟通协调机制。辽宁高院将建立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评估制度,加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考核。全省法院再启航,将全力以赴、步步为营,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本报记者 黄艳辉 严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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