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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建立教职人员入职强制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07 09:31:35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詹婧

新华社杭州9月6日电(记者黄筱)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近日开展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工作,对辖区35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入职员工159人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核查,一旦发现有性侵害违法犯罪相关记录,将不予录用。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引起社会关注。数据显示,与2017年相比,舟山市区两级检察机关2019年办理的此类案件件数和人数都上升了30%左右。

“现实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而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存在再犯率高、熟人作案、涉案人员利用行业便利犯罪等突出特点。”定海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负责人陈燕说,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相关制度势在必行。

今年6月,由舟山市定海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等16家单位,联合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联盟,预防性侵害、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岗位入职查询工作是该联盟单位的重要职责。

经过3个多月的调研、论证、协调, 9月1日该联盟在舟山率先出台《定海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办法》,并启动了第一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工作,对辖区35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入职员工159人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核查。

据了解,适用的查询禁止行业不仅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还将日渐增多的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等临时看护组织纳入查询范围。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适用对象不仅包括教师、教练、保育员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也包括保安、门卫、司机、保洁员等虽不直接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其他工作人员。

为确保信息查询“无死角”,定海区检察院通过与公安机关的密切合作,将查询信息范围从检察机关办理的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以及组织卖淫等性侵害犯罪人员记录,扩大到公安机关信息库录入的性侵害犯罪记录、因猥亵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实现了“违法犯罪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全覆盖。

“相关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可填写相关材料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上述人员是否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在10日内向查询单位反馈。”定海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进行甄别、筛选,将“前科人员”挡在校门外,有助于从源头上阻断伸向孩子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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