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8月25日电(记者兰天鸣)记者24日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以下统称“承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资金部总监罗岚提起公诉;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承兴系”公司运营一部经理梁志斌等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该案系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合同诈骗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罗静、罗岚在经营“承兴系”公司过程中,利用与知名公司的业务合作背景,亲自或指使梁志斌等8名被告人,通过私刻其他公司印章、伪造购销合同等方式,虚构应收账款,与被害单位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协议等合同,并假冒其他公司员工身份,截留并伪造应收账款债权确认文书。截至案发,造成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共计80余亿元。
2016年9月起,在“承兴系”公司骗取被害单位融资款过程中,为扩大融资规模、加快融资业务办理进度,经罗静批准,罗岚多次向业务相对方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港币共计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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