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首页 > 事迹聚焦 > 正文

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21-09-13 10:45:1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

  本报北京9月12日电(记者陆娅楠、丁怡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进一步摸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短板和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认真摸排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存在的配套设施短板,组织相关专业经营单位,联合排查燃气、电力、排水、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公共空间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针对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充电桩等设施,摸排民生设施缺口情况。将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严重缺失、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旧小区,优先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做到符合改造对象范围的老旧小区应入尽入。

  强化资金保障方面,《通知》要求,政府投资重点保障、落实专业经营单位责任、推动多渠道筹措资金。自2021年起,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严格按照有关专项管理办法规定,支持小区内和小区周边直接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不支持单独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地方政府设立的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基金。对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市场、充电桩等有一定盈利的改造内容,鼓励社会资本专业承包单项或多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

  《 人民日报 》( 2021年09月13日 13 版)

中国廉政自律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廉政自律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总网电话: 138888888(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010-66666666 邮箱:88888888@qq.com 如未与中国廉政自律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招聘英才 | 合作共建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监督电话:010-33333333  总机:010-55555555  传真:010-66666666  E-mail:2416833968@qq.com
Copyright 中国廉政自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