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8月13日电(记者陈宇轩)深圳市人民检察院13日发布消息称,过去五年间,深圳证券期货犯罪类型集中,内幕交易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证券期货犯罪的主要类型。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当日发布的《深圳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白皮书(2015-2019)》显示,2015年至2019年,深圳检察机关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共40件,其中涉嫌内幕交易罪的案件最多,有17件;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案件有15件,这两种类型案件占全部案件的比例高达80%。
该白皮书还显示,近年来证券期货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比如,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案件屡屡发生,一些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非法攫取公司利益;此外,利用单位优势和专业化分工实施的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破坏证券市场秩序,社会危害性大。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新喜表示,证券期货犯罪较为隐蔽,犯罪手段专业化较强,侦办周期长,取证难度大,建议完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政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提高监管效率和打击力度。
中国廉政自律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廉政自律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总网电话: 138888888(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010-66666666 邮箱:88888888@qq.com 如未与中国廉政自律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