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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两项人才新政,采取创新举措引进留住青年人才

发布时间:2022-12-15 17:47:40 来源:光明日报客户端 作者: 编辑:

  12月12日,记者从南宁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南宁市出台了《南宁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简称为“新时代人才23条”)和《关于更大力度促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南宁就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为“大中专毕业生23条”)。其中“大中专毕业生23条”在就业、创业、生活、安居、服务等5个方面,采取以下创新突破举措引进留住青年人才。

南宁市新时代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现场

  南宁市新时代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现场。李佳讯摄

  对青年人才在求职就业上给予支持。新政策分别从岗位筹集推送、增加就业便利、拓宽就业渠道等方面提出6条措施。如“实行毕业生就业岗位秒推”措施,依托“智慧人社”系统,对每一名登记有求职意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实行“实名登记+跟踪服务+兜底帮扶”,全程服务到就业,确保为每个毕业生分批推送6个以上适配岗位、6次以上招聘会信息。此外,为方便来邕就业,在提供“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的基础上,创新提出交通补贴举措,对区内外高校求职成功的应届毕业生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

  对青年人才在自主创业上给予帮助。在以往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奖励以及场租、物业补贴等创业支持的基础上,创新提出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应届毕业生在邕自主创业的优质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对青年人才在生活照料上给予补贴。如“大中专毕业生23条”第15条“支持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措施所规定,对新引进至《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以外的南宁市其他企事业用人单位的博士,符合条件的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生活补助。对新入站的博士后,可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其中境外院校的可给10万元、国内院校的可给8万元。对新进入南宁市就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则可给予最高1.2万元/学年的学费补偿。

  对青年人才在安家安居上给予配套。“大中专毕业生23条”第四部分,从实物安居和租房、购房补贴等方面,制定了5条安居保障措施。

  据悉,今年5月,有关部门对区内外高校5257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迫切需要在“优质就业岗位”“住房租房支持”“薪资待遇保障”“创业启动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因此,此次“大中专毕业生23条”,重点回应和着力解决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以上需求。(通讯员李佳讯 光明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周仕兴)

  [责编:邱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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