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仙师镇国土所审批滞后,承诺办结时限成“摆设”问题。永定区仙师镇国土所窗口提供的业务申请办理一次性告知单明确承诺“个人翻建用地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初始登记)的期限为用户提出申请后80个工作日办结”,但经省纪委监委随机抽取2017年6月至7月提交的5份申请表,发现5份申请表的审批时间均为2017年12月23日,严重超过承诺时限。相关职能部门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审批事项上为图方便,积压申请表集中批次审批,工作拖沓敷衍,承诺办结时限成“摆设”。2019年5月,仙师镇国土所经办人赖晓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区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廖选庆受到提醒谈话处理;2019年7月,区自然资源局农用地转用征用股经办人江启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区自然资源局农用地转用征用股股长郑维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仙师镇国土所所长江汉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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