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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困难群体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1-05-24 10:17:41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刘中全 编辑:吴迪

  图为近日,工作人员在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大厅热情接待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文/图

  今年以来,吉林省司法厅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4月底,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43件,受援人达3775人,给困难群体撑起“保护伞”。

为残疾儿童解决后顾之忧

  “太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为我家解决了这么大的困难,让我觉得有了法援万事不难。今后,我会尽心尽力照顾好孩子,不枉费你们的付出。”近日,在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残疾人案件的回访时,王奶奶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去年,王奶奶领着小孙女到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经了解,其12岁的孙女王某自幼患癫痫和脑瘫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自父母离婚后,王某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其母王女士没有支付过抚养费及医疗费用,也从未看望过女儿。仅凭老人的微薄收入已无力承担生活费和医疗费,老人要对王女士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和医疗费。经过法援律师调查取证、据理力争和耐心劝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王女士不仅支付所有欠付的抚养费和医疗费3万余元,而且同意承担日后医疗费用的一半以及今后每月500元的抚养费。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吉林市法援中心通过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全覆盖。先后依托市、县两级残疾人联合会建立10家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截至4月底,共办理未成年人案125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36件,解答咨询近200余人次。

帮受欺凌少年获民事赔偿

  “非常感谢法律援助律师对我们提供的帮助,现在孩子正逐步恢复正常生活,精神状态也好多了……”近日,刘某的家人来到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向给予其帮助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原来,在2020年11月,尚未成年的刘某在歌厅唱歌偶遇王某,王某纠集谢某、孙某、田某将刘某带至歌厅旁的胡同里,无故对刘某进行殴打,并让案外人马某用手机拍摄视频。

  刘某被打后,因害怕报复不敢报警,整日郁郁寡欢,又因被打视频大范围传播,刘某内心再次受到伤害,无法继续正常生活,承受了巨大精神压力,并出现严重抑郁倾向。

  因涉案的几名被告都是未成年人,公安机关最后下发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多方打听,我们来到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没想到会这么顺利帮我们解决问题。”刘某的家人说。

  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周晓慧了解案情后,马上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并把案件指派给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刘文佳律师。

  “该案的4名未成年人被告,均是单亲家庭的子女,由于父母缺位、关爱缺失,导致未成年人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法律意识淡薄。”刘文佳说,法官在庭审中对4名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训诫,4名未成年人被告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恶劣,当庭向原告道歉。

  经过刘文佳努力调解,其中3名未成年人共赔偿了刘某1.2万元,刘某撤诉。

  据了解,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优援、速援。截至4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其中刑事案件60件、民事案件138件、非诉讼案件39件,307人接受法律援助。

化解七旬老人赡养纠纷

  “非常感谢党和政府、人民法院还有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是真真正正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部门,有党的好政策给咱老百姓做主,遇到啥困难都不用怕。”白某激动地说。

  东丰县的白某今年75岁,是一位双目失明的二级残疾人,没有固定收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尽快到指定的养老机构由专人护理,但是其5名子女均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人民调解组织多次进行调解,都没达成赡养协议。

  今年,白某向东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接到申请后,东丰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带领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到白某的住所了解情况,并立案受理,指派东丰县仁合法律服务所承办此案,通过诉讼解决老人赡养问题。

  经法院组织调解,白某与5个子女达成了赡养调解协议,同意每人每年给付赡养费5000元,所需医疗费用除去合作医疗报销外由5个子女平均分摊,老人过世后所需丧葬费由5个子女均摊。

  这个较复杂、涉及人数较多的赡养纠纷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和法院共同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惠民措施保障,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8项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实现便民利民。截至4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1件,其中刑事案件66件、民事案件95件、残疾人维权案件7件,接待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

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

  吉林省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切实解决百姓“急难愁盼”现实问题。

  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8类困难群众和两类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四优先”服务。推行法律援助“当天办”,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备的案件,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

  松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努力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开通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简化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程序,向社会公告预约电话,为残疾人提供上门援助服务,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今年已经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5次。

  磐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窗口公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开辟信息无障碍通道,让残疾人及时获得咨询服务。

  记者从吉林省司法厅获悉,自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以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43件,受援人达3775人,涉及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军人军属等群体,其中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69件、未成年人案件556件。

  吉林省司法厅还计划与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建立70个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已建成65个。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群众法律援助咨询1474人次,引导遇到法律维权困难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机构维权,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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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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