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首页 > 勤廉风采 > 正文

山西加大河湖生态保护补偿力度

发布时间:2023-04-26 15:55:26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 编辑:

        光明日报太原4月22日电(记者李建斌)山西省《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正式下发,明确提出要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加大对汾河、大清河、桑干河等重要河湖的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力度。

  《实施意见》指出,在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方面,山西将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持续推进汾河、沁河等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修复流域生物群落结构,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确保黄河流域禁渔工作落实到位。针对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等河流源头区和汾河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和岩溶大泉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明确省、市、县三级水源地保护清单。实施永定河上游、太行山、黄河多沙粗沙、伏牛山中条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加大对汾河、大清河、桑干河等重要河湖的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做好蓄滞洪区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对省级以上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湿地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制定出台山西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明确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范围、内容和补助对象;并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的规模及保护管理成效,确定补偿分配因素及权重。

  《实施意见》明确,山西将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一是支持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引导和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扩大绿色产品生产和供给;二是组织申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三是鼓励各地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工程与生态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完善居民参与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发展生态产业,建立持续性惠益分享机制;四是探索建立全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基金,制定基金与生态补偿资金统筹使用办法等。

  《光明日报》( 2023年04月23日03版)

  [ 责编:徐皓 ]

中国廉政自律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廉政自律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总网电话: 138888888(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电话:010-66666666 邮箱:88888888@qq.com 如未与中国廉政自律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招聘英才 | 合作共建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监督电话:010-33333333  总机:010-55555555  传真:010-66666666  E-mail:2416833968@qq.com
Copyright 中国廉政自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