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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进校园以案释法讲授法治课

发布时间:2021-05-31 10:16:39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杜洋 黄洁 编辑:刘一鸣

编者按

  近年来,各地政法机关立足自身职能,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感受法治的关爱、相信法治的力量、养成法治的思维,为他们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法治日报》记者探访部分政法机关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方面作出的一些新尝试、新探索,敬请关注。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洋 黄洁

  5月27日10时,北京市海淀寄读学校礼堂内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刚刚受聘成为该校法治副校长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以“以法护航 以法为度 走好未来人生路”为主题,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听了法治课,我了解到未成年人犯罪的起因和如何预防,还学到面对他人侵害时该怎样应对。”海淀寄读学校学生郭林(化名)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这堂法治课令他受益匪浅。

  今年进入海淀寄读学校就读的张艺(化名)是第一次听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我在这堂课上学到了以前不知道的法律知识,我会用好这些知识保护自己、远离犯罪。”张艺说。

  “今年的‘六一’儿童节比较特殊,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于这一天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步入新的更高发展阶段。”朱雅频说。

  针对这两部法律与同学们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朱雅频用不同类型的案例进行了解读。

  刘某(14岁)的女朋友与孙某(15岁)系同班同学。刘某不满孙某与其女友聊天,遂通过微信、QQ纠集同学张某(男,殁年16岁)、廖某(16岁)、吉某(15岁)等人将孙某带至学校附近胡同内殴打。孙某持事先准备的刀具刺扎张某、廖某、刘某等人,致张某死亡、廖某重伤、刘某轻微伤,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刘某“挑事儿”,纠集几个人殴打孙某,孙某难道不能还手吗?这算不算正当防卫?是不是判得过重了?

  “孙某完全可以选择报告老师、家长或者报警等方式回避,可他却在明知可能打架的情况下提前准备刀具,还说‘要打就打呗’,证明其主观上想与对方‘干一架’。”朱雅频说,互联网通信的便捷高效叠加未成年人思维简单、容易冲动的特性,使原本不该发生的聚众斗殴后果严重。为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网络保护专章。

  朱雅频告诉孩子们,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善了家庭监护制度,不仅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的10项具体职责,还明确了不得实施的11项具体行为。

  9岁女孩王某在父母离婚后跟随父亲生活。一天晚上,其父趁王某熟睡之际对其实施了猥亵行为,因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检察机关依职权支持王某的母亲向法院申请撤销王某父亲的监护权,终获法院判决支持。

  “‘两法’实施后,如果家长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亲职教育,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监护人对未成年人造成侵害的,还可能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朱雅频说。

  一件件真实鲜活的案例,让学生们深受启发。在海淀寄读学校德育副主任贺伟看来,朱雅频在法治课上所讲的案例和对法律的解读,能给孩子们带来更为深刻的触动。

  据悉,从2018年11月至今,北京市检察机关共有21名检察长、22名主管副检察长、329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法治宣讲活动1322场次,助推全市在校生犯罪人数持续下降。

  朱雅频告诉记者,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的同时,北京市检察机关将扩大宣讲覆盖范围,加大对教师、家长的培训力度,更好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此外,将推进法治课与思想政治课更好地融合,促进校园法治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责任编辑:刘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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